山东聊城干渠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山东聊城干渠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聊城干渠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郭亚峰0635-7232126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山东聊城干渠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验收调查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