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协同资源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协同资源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朱经理19653052657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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